近日,我校法政學院環境法學科兩位教師的研究成果獲得浙江省有關領導的批示肯定。
環境法學科陳海嵩老師的研究報告——《推進浙江省生態文明法制建設的對策與建議》,獲得了浙江省委副書記、省政法委書記王輝忠的批示肯定,并轉發有關部門進行深入研究。該研究報告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分析了浙江省生態文明法制建設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推進我省生態文明法制建設的總體思路,并從立法、執法、司法多個層面予以展開,具有較大的創新性。據了解,該報告在今年浙江省法學會和我校共同舉辦的第2期“浙江青年法學沙龍”上,經過與會人員的深入討論,最終撰寫完成。
另一研究成果是孫洪坤教授主持的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點項目《檢察機關參與環境公益訴訟的程序研究—以14個案例為分析樣本》(12YD23Z),該項目也是經過了深入的調查研究,最終形成了《關于檢察機關通過參與環境公益訴訟服務生態文明建設的建議》和《檢察機關參與環境公益訴訟程序建議稿》,受到了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云龍的批示好評。陳云龍指出:“該課題在實證調研和理論論證的基礎上提出檢察機關參與環保公益訴訟的原則、范圍和具體程序,其中有關民事督促起訴、支持起訴等方面的建議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對于完善檢察機關參與環保公益訴訟機制具有積極意義”。
(法政學院 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