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師生員工:
為貫徹落實省、市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有關要求,積極穩妥推進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工作,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意見》(浙委辦發﹝2021﹞86號)《關于鼓勵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的指導意見》(省電動車改革專班)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全校師生員工(包括商戶)的非標電動自行車在規定時間(2022年9月30日前)內實現置換,在規定時間(2022年12月31日)前實現淘汰。
二、時間安排
(一)宣傳階段:
1.5月26日上午10:30-12:30在東湖食堂門口集中政策宣傳與咨詢。
2.6月2日上午10:30-12:30在聯建食堂門口集中政策宣傳與咨詢。
(二)置換階段:
1.集中置換。6月中旬,聯合臨安區車管所、質監局、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推薦車行進校辦理集中置換活動。
2.自行置換。9月30日前,在臨安各大車行自行前往置換,10月1日后置換無優惠活動。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各學院、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提前淘汰置換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
2.廣泛動員,認真組織。各學院、部門要認真學習上級文件精神,精準掌握置換政策,在師生中廣泛動員,按照上級要求,做好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的配合工作,認真組織學習,積極主動參與學校集中宣傳和集中置換活動。
3.分工協同,強化服務。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工作任務,及時掌握師生思想動態,關注輿情動向,強化服務,加強督查與督促,引導師生盡快落實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工作,促進校園安全穩定。
保衛處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