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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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瑞士聯邦共和國內政部關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備忘錄》,瑞方每年向中方年輕學者和研究人員提供不超過25個聯邦政府獎學金名額,資助其在瑞士進行訪學或研修。獎學金期限12個月,留學人員在外期間享受瑞方獎學金生活費(訪問學者獎學金標準1920瑞士法郎/月;博士后獎學金標準3500瑞士法郎/月)及健康保險、一次性安家費、公共交通年票等,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互換獎學金補貼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一、項目選派計劃
1.選派學科、專業領域
不限,重點支持醫藥化工、醫療技術、生物技術、環境保護以及信息和通信技術專業學科。
2.選派類別及留學、資助期限
訪問學者或博士后;留學/資助期限為12個月。
3.選派規模
不超過25人/年
4.資助內容
留學期間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獎學金。訪問學者獎學金資助標準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獎學金資助標準為3500瑞士法郎/人/月,并提供健康保險、一次性安家費、公共交通年票等。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互換獎學金補貼和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二、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須為國內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
6.獲得瑞方導師邀請信;重點資助青年學者、研究人員及年輕醫生。
7.訪問學者類申請人應于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博士后類申請人應于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為國內高等學校或科研單位具有博士學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的優秀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博士畢業時間應在2019年12月31日以后。
8.語言要求:申請人與導師協商,語言水平獲得導師認可即可,須在邀請信中注明。
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因疫情原因申請放棄公派留學資格或資格有效期內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后服務尚不滿兩年。
三、申請辦法
1.選拔辦法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凡符合申請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程序申請。
瑞方將對中方推薦人員進行審核及商接收學校落實獎學金,年錄取人數不超過協議人數。
2.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于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向國際處提交書面申請材料。網上報名時申報項目名稱請選擇“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稱請選擇“瑞士互換獎學金”。
四、申請及選派程序
步驟 |
時間 |
程序 |
具體內容 |
備注 |
1 |
2022年10月14日前 |
材料準備 |
有意向的申請人進行對外聯系并準備對外聯系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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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2年10月14日—10月28日 |
申報 |
申請人網上申報,并向受理單位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
須獲得瑞方邀請信。 |
3 |
2022年11月7日—11月20日 |
受理單位提交材料 |
受理單位將單位正式推薦公函、推薦人選名單及對外聯系材料郵寄至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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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2年11月-12月 |
推薦 |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審核通過的對外聯系材料統一向瑞方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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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3年1月-4月 |
瑞方評審 |
瑞士獎學金機構進行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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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3年6月 |
公布最終錄取結果 |
瑞方將獎學金通知寄至國家留學基金委。留學人員開始辦理派出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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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3年9月 |
派出 |
留學人員須按規定時間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
五、須提交的書面材料說明
(一)國內申請材料
1.《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需在網上填寫完成后打印,并經本人簽字方有效;一式兩份。
2.《單位推薦意見表》:網上報名系統自動生成,請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學院負責人填寫并加蓋學院公章。
(二)對外聯系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兩份復印件)
順序 |
材料清單 |
1 |
瑞士獎學金申請表 |
2 |
個人簡歷(中、外文),須包括發表的學術文章清單(文章名稱為英文) |
3 |
留學動機信(Motivation letter,須A4紙2頁) |
4 |
詳細的留學研修計劃(中文格式自定、英文使用提供下載的模板,分別不超過5頁A4紙) |
5 |
外方正式邀請信復印件(原件請自己保存),包含邀請方教授個人簡歷;訪學類申請人還須提供國內導師或科研合作者簡歷 |
6 |
兩位專家的外文推薦信(Confidential letter of reference)(使用提供下載的模板,需有專家親筆簽名,原件需使用信封密封) |
7 |
經公證(中、英文)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和成績單 |
8 |
“國際旅行人員健康檢查證明書”復印件(申請人在當地出入境檢疫局申請,原件請自行妥善保存,勿提交。) |
9 |
瑞士健康證明 |
10 |
因私出國護照首頁(即帶照片及個人信息頁)復印件 |
11 |
已有外語水平證明材料:英語(必須提交)、德語/法語(選擇提交) |
12 |
申請材料清單(Check List)填寫后打印1份與材料一起提交,無需簽字 |
六、對外聯系及派出
1.申請人應按照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對外聯系材料,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后統一向瑞方提交。留學候選人員需自行聯系接收院校,提交對外聯系材料同時提交瑞方邀請信。
2.被錄取人員一般于2023年9月派出,具體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為準。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3.派出前,留學人員須聯系相關留學服務機構辦理簽證申請、機票預定手續;簽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獎學金專用銀行卡,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具體請查閱《出國留學人員須知》)。
有關項目材料遞交注意事項及其他信息請詳見鏈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79。如有問題,請與國際處聯系。
聯系人:林老師
電話:0571-63740038
地址:東湖校區行政樓130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