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學校《關于2022-2023學年第一學期期末教學和考試安排的通知》要求,為加強寒假留校學生管理,保障留校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將本科生留校申請及集中住宿有關事項的通知如下:
一、寒假留校條件
因課程學習、科研實驗、實習實踐、返鄉車票等原因不能按時離校的本科生,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學院同意,后勤中心登記安排住宿,報學工部備案。
二、留校住宿安排
2023年1月2日-1月8日留校的學生,在原寢室住宿;需留校到1月9日以后的學生,統一安排集中住宿。
1.集中住宿時間
2023年1月9日-2023年2月15日
2.集中住宿地點
東湖校區B3公寓,24間共96個床位;
衣錦校區E10公寓,6間共36個床位。
三、申請辦理流程
1.學生本人于2022年12月24日前提出申請,并填寫《學生寒假留校及集中住宿申請表》(附件1),集中住宿學生另需簽署《寒假集中住宿安全承諾書》(附件2)。
2.所在學院輔導員和相關負責人審核,同意后簽字蓋章。
3.申請表交至后勤中心公寓服務部(集賢食堂三樓305)登記,具體住宿寢室由公寓服務部統一安排。
四、其他事項
1.A8、A9、A10、B3B4、B7B8、B9B10、C6、E10、E11、E12、平山1#研究生公寓、平山2#留學生公寓寒假期間原則上不關閉,其余各學生公寓樓在1月9日—2月15日期間全部關閉。
2.留校學生自帶臥具、日用品及學習用品,按規定時間遷住相關公寓。
3.集中住宿期間的水電費由學生自行承擔,空氣源熱水卡自行去服務大廳辦理,鑰匙需繳納押金。
4.留校學生如中途離校,請到值班室進行登記,中途返校學生一般不安排住宿,敬請同學們諒解并遵照執行。
5.集中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寒假集中住宿相關規定》(附件3),自覺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附件:1.學生寒假留校及集中住宿申請表
2.寒假集中住宿安全承諾書
3.寒假集中住宿相關規定
學生工作處
公共事務管理處
后勤服務中心
2022年12月12日